1.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指的是什么
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经过改革形成的一种具体的经 营形式,它以家庭经营为主,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两 个积极性,形成双重经营机制的生产经营责任制形式;它是在马克 思主义合作化理论指导下适应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集体经济。
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农民创造了联产承包到组、承包到 户、承包到劳的经验,党予以总结和推广,并且对农村人民公社进 行改革,撤销了政社不分的人民公社,把行政权归乡政府,保留并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生产的具体经营形式为以家庭经营为主 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是:第一,在所有制方面,由于保 留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收取和使用承包费,组织农田水利等 基本建设。
不断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等,在生 产上既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又允许农民个人根据 生产需要自行购置农业机械、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进行个人投 资。 第二,在经营方面,既坚持必要的集体经营,又大量采取家庭 分散经营,调动两方面的生产积极。
第三,既坚持了国家的计划指 导,又给农民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国家计划收购的农副产品,通过 合同“下达”给承包的农户,农民根据国家需要和个人的情况,进行 自主经营。 第四,在分配方面,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是自己的”。
它体现了坚持按劳分配,真正做到了多劳多得,又包 含了农民有一定的自投资金的收益,以此鼓励农民积极投人和实 行集约化经营。所以,我国农村实行的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 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新形式,是农村经济走向现代化的新路子。
随 着农村经济(包括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和各种专业户)的发展,随着 农业生产各种服务体系的形成,虽然以家庭经营为主,却形成了在 现代化生产力基础上一种新型的、社会化的生产联合经济形式。新 的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从而使农民真正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